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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检察院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经验成果被肯定-环球看点

2023-04-25 02:56:17  |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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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通讯员王嗣龙)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主办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现场交流活动在浙江舟山举行。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广津代表海口市检察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经验成果得到与会领导的肯定。

2022年以来,海口市检察院能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责,通过专项检察活动、办理典型案件,着力破解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生产作业难题,发挥案例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工作举措优化、质量提升、机制完善。

一是走访调查,夯实监督基础。为准确掌握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海上生产作业需求,了解海上生产作业活动的监管措施,海口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一查二问三访”的调查计划,即:“一查”是调取社区矫正档案核查监管矫治情况;“二问”是与矫正对象个别谈话、询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三访”是实地走访矫正对象就职企业、社区矫正机构和渔政、海事、海警等职能部门。

二是寻求支持,促成业务协同。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工作涵盖了社区矫正、海洋渔业、市场监管等多项内容。为推动各职能部门的务实合作,海口市检察院主动对接职能部门,建立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工作圆桌会议制度,探索构建“船只定位监管、人员定期打卡、海上公益活动、线上思想教育”的海上监管教育新模式。

三是公开听证,营造共赢局面。海口市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通过组织公开听证的方式,着力解决涉海涉渔社矫对象海上生产作业需求和社区矫正机构教育帮扶、监督管理难之间的矛盾。蔡某某、胡某某是涉海涉渔社矫对象中的典型代表,就其二人申请赴外省海域捕捞作业未获批准的监督事项,海口市检察院采取了公开听证方式,在充分论证争议问题的基础上,听证员一致认为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确属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外出,且在矫期间表现良好,社会危险性较小,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予以批准。海口市检察院采纳听证意见,向市司法局制发了检察意见。市司法局采纳检察意见,批准两名涉海涉渔社矫对象赴福建海域捕捞作业,为期3个月。出海作业期间,措施监管得力,未发生脱管及再犯罪的情况。经了解,此次出海作业渔货收益达人民币400万余元,获利达人民币160万余元,既缓解了社矫对象家庭经济压力,又为社会提供了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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